第一百条

有效

下列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适格主体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提起的维护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诉讼案件;

(四)军人和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提起的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

(五)其他依法可以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