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十八条有效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