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流失或者场所损毁的,由自治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