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