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权利、义务和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结构、支付原则等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具体薪酬标准。高危险、高强度、高技术和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其薪酬标准应当与岗位的专业性、危险性、劳动强度等相适应。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