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聘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建立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情况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