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从事黑土地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给黑土地保护工作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