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划定黑土地的边界,对黑土地数量和质量实施严格保护。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