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销售与维修第十条有效销售的农业机械零配件应当符合产品标准,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