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受委托代销种子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种子贮藏、保管设施和种子专业技术人员。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