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铁路运营安全第四十条有效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铁路沿线自然灾害、地质条件、线路环境等情况,建立必要的灾害监测系统。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