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铁路车站应当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下列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

(二)无有效乘车凭证的;

(三)乘车凭证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