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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租赁

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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