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和抵押权第十五条已修改国家所有的民用航空器,由国家授予法人经营管理或者使用的,本法有关民用航空器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