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除民用航空器经依法强制拍卖外,在已经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得到补偿或者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同意之前,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或者权利登记不得转移至国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