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商检机构和其他检验机构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检验和办理检验鉴定业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