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