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