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第六十七条有效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9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