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条

有效

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拓宽气候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和依法引进的境外资金投资气候项目。

充分利用税收、财政、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工具支持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推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