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十七条有效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拓宽气候项目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和依法引进的境外资金投资气候项目。充分利用税收、财政、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工具支持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推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九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