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

有效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厅等经营者和展会活动的主办方、参展方,不得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

宾馆、酒店等场所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但是可以通过设置自助贩卖机、供应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