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金融。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