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节 生态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应对,保护本地物种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补充名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海关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评估、防控等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