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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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节 生态保护

第二十七条

有效

生态修复应当采取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保障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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