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一百二十五条有效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可以采用自动监测监控、遥感监测、雷达监控、远红外摄像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用于计量检定、校准、对比监测的自动监测监控、遥感仪器等监测设备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