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第二节 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第一百零五条有效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要求,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