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第二节 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第一百零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编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方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