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第三十八条有效本市依法保护和管理外国人的宗教活动,外国人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