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被征地农民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快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养老服务等事业,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自治县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