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同其他地方的交流和协作,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