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垃圾管理,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