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