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计发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广东省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