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