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条有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