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二十四条有效职业技能考核试题由鉴定指导机构从国家和广东省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立的试题库中抽取;国家和广东省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考核试题从鉴定指导机构建立的试题库中抽取。鉴定机构应当在考核当日到鉴定指导机构提取试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