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标准要求,构建无障碍居住、道路通行和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