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第五章 数据安全/第二节 数据安全管理第八十四条有效处理敏感个人数据或者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