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第三章 公共数据/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动公共数据向城市大数据中心汇聚,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