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有效
城市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户应当定期养护和维修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
第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