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第八章 创新环境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建立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