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第七章 体制机制创新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程序和内容。科技项目评估、检查、审计结果的信息应当互通共享。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