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发挥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