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沙区植物资源规划及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沙区植物封育区,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改善沙区植物生长条件。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