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沙区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