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联络站的工作第三十五条有效代表联络站(点)应当跟踪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时、主动向进站代表和群众反馈。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应当予以公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