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