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经营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