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禁止种植速生桉树。前款所称的种植,包括育苗和采伐后再生营造。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