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旧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旧石器时代遗址需要实施下列保护工程的,应当制定保护工程方案,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一)新建、改建、扩建遗址保护设施;(二)铺设通讯、供电、供水、供气和排水等管线;(三)设置防火、防雷、防盗等设施和修建防洪工程;(四)与遗址保护有关的其他工程。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