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和电信企业应当建立小广告管理联动机制。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查处小广告违法案件时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应当依法提供协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地方法规 ·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